支持贺副院长者:
@亲情牙医:我们无权绑架患者意愿,尤其是选择性的治疗。
@原上狼008:如果有一个病人,医生提议他必须手术治疗,但病人拒绝了,希望吃药治疗,医生难道就因为病人不愿手术而不给他配药么?因此,支持贺院长。
@程程Krist:不是每个家庭都有条件用的,还让患者道歉,患者又没错。这就好比城乡问题。城市和农村,本来就有代沟,又不是他们城市农村自己的问题。
@尘封-杭甬牙医:医生有独立自主的权利,这是由医生职业的严肃性、医学的特殊性所决定!但本案中,你忽略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不否认刘医生是个负责任的好医生,虽然你赢得了绝大多数患者的口碑,但你绝不可以拒绝患者的选择。
@踩在尾巴的幸福上:站在个人角度,我觉得医生做得对,这才是对患者负责,对家属负责,但是这却违背了职业操守,家属选择了手术方式,不管如何,我们只能尊重,实在太违背良心,大可介绍其他医生,这也是不可为而为之…我只能为你碰到这样的家属,为你这种坚决不为感到遗憾…
中立者:
@深圳牙医温家强:个中原则与职业操守,可曾有几人能握好这双刃剑,但求凭心做事就好。无愧自己无愧患者啊。
@恋恋北极星:刘医生的拒绝也许不该,但贺院长的回复也值得商榷。如果这样闹一闹就能得到低价优质服务,是不是以后咱也用这招?当时情况并不了解,猜测一下:是不是医生和患者之间沟通不到位,要是沟通好的话,相信患者也许就接受了。诶……
如何让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相谐?如何更好地让医患双方相互尊重与相互理解?这是网友们对这一事件展开激烈辩论的最终目的。
天一论坛将继续追踪此事进展,也请更多网友@天一论坛新浪微博或发信息至13566008520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