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王莞乔通讯员张琳)记者日前获悉,区文化部门查获一起擅自通过互联网进口境外音像制品成品并予以销售的案件,当场查缴境外音像DVD制品48盒,此类案件的查获在我市尚属首例。同时,我区还查获一起涉嫌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案,和一起涉嫌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擅自通过互联网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案。
8月中旬,区文化部门在网络执法巡查中,发现有人通过一网站在从事音像制品销售活动,但该网站并未登载相关经营许可等资质信息,涉嫌违法经营音像制品。区文化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结合2012年浙江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专案小组,迅速做出反应。
区文化部门通过前期周密部署,做好网上取证及实地勘查,查实当事人身份并锁定其住所,并通过核查追踪物流环节确认发货地点后,8月22日下午,在区公安部门的协助配合下,会同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一举查获该案,当场查缴DVD48盒等涉案物品。经初步鉴定,该批DVD均为从泰国进口的音像制品。
今年以来,区文化部门围绕党的十八大保障行动,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扫黄打非”力度,严厉查处文化市场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维护全区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区文化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想要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应当事先咨询相关部门,依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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