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岁的湖南人小张刚到余姚时,没有找到工作。一天,小张和朋友吃吃喝喝玩到晚上11点。喝了7两白酒,浑身发热的他不顾自己没有驾照,借走朋友的摩托车,兜风去了。
小张路过陆埠镇环卫所附近时,看到路边有名妇女骑着三轮车。这名妇女姓杨,当时刚上完夜班。
小张酒劲十足,脑袋发烫,冲着杨大姐吹了一声口哨。他留心杨大姐的反应,好像在骂他,一怒之下逼停她的三轮车,把她拽下车,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手敲打她的头部。
杨大姐大呼“救命”,并挣扎着掏出手机想报警。小张看到杨女士拿出手机,就一把夺了过来扬长而去。结果车子没骑出多远,他在一个转弯口摔倒了。
这一跤摔得挺严重的,小张躺在地上,起不来了。他求生心切,赶紧从兜里掏出手机,拨打110求助,然后昏了过去。
小张醒来时,已经躺在了病床上了。经抽血检测,他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156.3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来医院给小张做笔录时,问他“有几个手机”,小张不假思索地说:“只有一个!”还报出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细心的民警听了小张的话,心中有个疑问:小张报警使用的号码,和他自己的手机号码为什么不一样?
巧的是,民警从陆埠派出所了解到,当晚,有名姓杨的女士报警,称手机被抢了。她的手机号码,和小张报警使用的号码一模一样。
原来,小张摔倒后报警求助,用的竟是抢来的手机。
近日,小张因危险驾驶罪和抢劫罪,被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本报记者陈周霄通讯员马宁
(来源:余姚日报编辑:慎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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