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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音乐“听”出人命 法院审理过失致人死亡案
稿源: 慈溪日报   2012-09-06 12:47:21报料热线:81850000

  停在路边的轿车突然动了,正在散步的老黄(化名)猝不及防,被撞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轿车副驾驶座上的罗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8月29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

  案情经过

  车中听音乐,误发动汽车撞人

  上午9点半,前来旁听的罗某的亲戚朋友陆续走进审判庭,旁听席上坐得满满当当,多数人神色凝重,还有些人表情悲戚。

  庭上一边坐着公诉人员和被害人家属及家属代理人,另一边是轿车车主及保险公司代理人,被告罗某低着头站在中间。

  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正式开始审理。法官核对完罗某身份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罗某表示对起诉书指控内容无异议。

  调查取证阶段,公诉人出示证人证言,还原案发情况。5月20日晚上8点多,王哥(化名)开车回租房拿东西,车上还坐着3个人,副驾驶座上是罗某,后排是大李小李(均为化名)。

  王哥说,他将车停在路边熄火后,去家里拿东西,因为马上回来,就让罗某3人坐在车上。罗某想听音乐,但他不会操作车辆,只隐约记得王哥先要扭动车钥匙,于是他伸手去转动钥匙。但不知怎么回事,车动了,向前滑去,前面正好有人经过,被撞倒在地。

  王哥回来时,发现很多人围着自己的车子,拨开人群一看,车头旁边侧躺着一中年人。不久,交警赶到处理,将被撞的老黄送往医院救治。最后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

  庭上索赔

  当事人无钱,保险公司拒赔

  听着公诉人的宣读,罗某只顾低着头,回答法官的问话,既轻声又简单,表示认罪。

  刑事部分审理后,开始民事赔偿部分的审理。黄妻、小黄和他们的代理人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老黄无责任。罗某应赔偿老黄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总共40多万元,车主王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轿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黄家代理人表示,老黄是一家的主要经济来源,老黄的去世,使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且对家属造成巨大精神打击。因此,请求法庭对罗某刑事上从重处罚,并赔偿上述40万元费用。

  罗某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但没有能力。车主王哥表示,罗某在他不知情下,擅自发动汽车,才出了事情,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在老黄抢救时,他也垫付了1万多元。

  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如下:首先王哥停车后,应该拔出钥匙,这是驾驶员应尽的责任,而王哥没有拔出钥匙。其次,罗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发动汽车,是无证驾驶,不属交强险范围,故公司最多垫付抢救费1万元,保留事后追偿权。

  罪名定性

  取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前,公诉人发表本案罪名定性问题。公诉人表示,罗某客观上无驾驶证,从未开过车,主观上也不是想去开车,而是去听歌。他对可能发生的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最终致老黄死亡。因此,应当取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请法庭予以考虑。

  法官未当庭做出宣判,待合议庭讨论之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一位老婆婆焦急地上前问黄妻身边的代理人,“赔偿怎么解决,他(指罗某)说无能力赔偿就不用赔偿了吗?”眼含泪水,情绪激动。

  法官感言:人生中有许多意外,有些是惊喜,有些是灾难。本案中罗某的一个小举动却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轨迹,包括他自己的。死者的家人今后的生活令人担忧,罗某年轻的才刚展开的人生,也笼罩上一层阴影。世上没有后悔药,事情已经发生,只有坦诚去面对、勇敢去承担。在此也提醒世人,一个鲁莽的举动,可能会伤害别人或者伤害自己,这也许是古人倡导“慎行”的理由之一吧。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听音乐“听”出人命 法院审理过失致人死亡案

稿源: 慈溪日报 2012-09-06 12:47:21

  停在路边的轿车突然动了,正在散步的老黄(化名)猝不及防,被撞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轿车副驾驶座上的罗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8月29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某过失致人死亡一案。

  案情经过

  车中听音乐,误发动汽车撞人

  上午9点半,前来旁听的罗某的亲戚朋友陆续走进审判庭,旁听席上坐得满满当当,多数人神色凝重,还有些人表情悲戚。

  庭上一边坐着公诉人员和被害人家属及家属代理人,另一边是轿车车主及保险公司代理人,被告罗某低着头站在中间。

  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响,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正式开始审理。法官核对完罗某身份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罗某表示对起诉书指控内容无异议。

  调查取证阶段,公诉人出示证人证言,还原案发情况。5月20日晚上8点多,王哥(化名)开车回租房拿东西,车上还坐着3个人,副驾驶座上是罗某,后排是大李小李(均为化名)。

  王哥说,他将车停在路边熄火后,去家里拿东西,因为马上回来,就让罗某3人坐在车上。罗某想听音乐,但他不会操作车辆,只隐约记得王哥先要扭动车钥匙,于是他伸手去转动钥匙。但不知怎么回事,车动了,向前滑去,前面正好有人经过,被撞倒在地。

  王哥回来时,发现很多人围着自己的车子,拨开人群一看,车头旁边侧躺着一中年人。不久,交警赶到处理,将被撞的老黄送往医院救治。最后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

  庭上索赔

  当事人无钱,保险公司拒赔

  听着公诉人的宣读,罗某只顾低着头,回答法官的问话,既轻声又简单,表示认罪。

  刑事部分审理后,开始民事赔偿部分的审理。黄妻、小黄和他们的代理人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老黄无责任。罗某应赔偿老黄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总共40多万元,车主王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轿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黄家代理人表示,老黄是一家的主要经济来源,老黄的去世,使原本就贫困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且对家属造成巨大精神打击。因此,请求法庭对罗某刑事上从重处罚,并赔偿上述40万元费用。

  罗某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但没有能力。车主王哥表示,罗某在他不知情下,擅自发动汽车,才出了事情,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在老黄抢救时,他也垫付了1万多元。

  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如下:首先王哥停车后,应该拔出钥匙,这是驾驶员应尽的责任,而王哥没有拔出钥匙。其次,罗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发动汽车,是无证驾驶,不属交强险范围,故公司最多垫付抢救费1万元,保留事后追偿权。

  罪名定性

  取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

  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前,公诉人发表本案罪名定性问题。公诉人表示,罗某客观上无驾驶证,从未开过车,主观上也不是想去开车,而是去听歌。他对可能发生的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最终致老黄死亡。因此,应当取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请法庭予以考虑。

  法官未当庭做出宣判,待合议庭讨论之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一位老婆婆焦急地上前问黄妻身边的代理人,“赔偿怎么解决,他(指罗某)说无能力赔偿就不用赔偿了吗?”眼含泪水,情绪激动。

  法官感言:人生中有许多意外,有些是惊喜,有些是灾难。本案中罗某的一个小举动却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轨迹,包括他自己的。死者的家人今后的生活令人担忧,罗某年轻的才刚展开的人生,也笼罩上一层阴影。世上没有后悔药,事情已经发生,只有坦诚去面对、勇敢去承担。在此也提醒世人,一个鲁莽的举动,可能会伤害别人或者伤害自己,这也许是古人倡导“慎行”的理由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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