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虞浩英 通讯员 刘金荣)近日,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了一家保税区贸易企业。由于该企业财务人员频繁调动,影响了纳税申报的延续性,导致去年八百多万元的销售没有申报增值税,而这已经是该企业第二次犯类似的“错误”。
年初,稽查三局接到一起保税区国税移送海关发票专案稽查案件,通过和上海海关进行核对查实,该企业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没有问题,只是在具体录入时,数据录错了,导致后期核对时出现出入。不过细心的稽查人员却发现,该企业在2011年有多笔应该视为销售项目,需要申报增值税的款项直接做了销售费用。
原来,这家专门从事计算机配件批发零售的大型贸易企业长期以同种方式从上海海关报关进口电脑配件,年销售可达二三十亿元。在批发零售过程中,会存在无偿将电脑配件送给客户单位或者保修单位的情况,仅去年一年送出的电脑配件总价值就超过865万元,按照相关税法,这些都必须视同销售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事实上,该企业曾在2009年度因超限额税前扣除业务宣传费和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金被稽查三局查补税款106.9万元,并处0.5倍罚款。这一次又出现这么严重的逃税问题,企业财务负责人一下子就懵了。原来,去年企业财务人员换了好几个,问题出在了工作交接中,新来的财务人员因工作疏忽,一直没有对送出去的电脑配件做销售项目的账务处理,进行增值税调整,而主管也恰好没有发现这个错误。
最终考虑到企业并非恶意逃税,因此稽查三局对该企业做出追缴增值税147余万元的处理决定,并对其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针对这种情况,稽查人员提醒那些频繁更换财务人员以及需要代理记账的企业,无论是所得税还是增值税,在申报时要保持延续性,而且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口径要一致,否则很容易使企业陷入逃税的尴尬境地,影响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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