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事故处理中,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而进行敲诈的犯罪团伙。
当天下午4时40分许,交警大队长河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中横线历崔线路口发生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别克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随后赶到现场,经询问情况后,把双方都带至长河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调查中,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刘某告知警方,8月11日其驾驶另一辆货车也与现在这辆车牌为粤AM2T39轿车发生过交通事故,当时是私下解决的,赔了对方1800元。民警了解情况后,凭着职业敏感性,隐隐约约感觉该事故有蹊跷,通过仔细查询,发现广东牌照轿车及驾驶员陈某在最近几个月有大量交通事故发生,且分布在全市各地,甚至余姚等地,而且发生事故时,车内并非陈某一人。
随后,民警通过询问、现场走访和调取电子监控及查看事故现场照片,最终确定该交通事故是“碰瓷”案件。在大量的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了事情经过。他于8月30日下午4时30分,伙同老乡易某等人驾驶黑色广东牌照的上海通用别克轿车,在中横线历崔线路口故意碰撞受害人刘某驾驶的轻型厢式小货车,进而要求刘某赔偿汽车修理费。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遇到有“碰瓷”嫌疑的,切勿“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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