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司机下车检查时,不幸被车上装载的黄沙掩埋致死。运输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第三者责任险,但保险公司却认为,本案中货车司机不属于第三人,不在理赔范围内。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去年初,北仑一运输公司驾驶员李先生驾驶公司的重型自卸车,装运黄沙到工地。卸货时,李先生下车查看卸货情况,谁知,不幸被车上卸下的黄沙埋没。过了一会儿,同事发现李先生莫名其妙消失了,赶紧报警。派出所民警随后在自卸车后面的黄沙堆里发现了李先生的尸体。几天后,运输公司向李先生家属支付了20余万元的赔偿款。
之前,运输公司曾为属下的员工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其中商业险中包含了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限额为50万元。
但是保险公司认为,作为货车驾驶员的李先生,不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之内,所以不予理赔。为此,运输公司将保险公司起诉到了北仑法院。庭审时,双方的焦点集中在李先生是否属于保险事故中的第三者。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李先生虽属本车的驾驶人员,但在发生事故时,他已离开车体,停止了对该车的操作和控制,他当时所做的事已与驾驶无关,因此其身份已转化为第三人。为此,李先生理应在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最终法院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约定在运输公司先行支付给李先生家属20余万元的赔偿款中,保险公司承担其中的80%。本月上旬,该笔款项已履行到位。(宁波日报 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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