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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财政力助工业经济回升向好
稿源: 慈溪新闻网   2012-09-16 10:33:12报料热线:81850000

  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旨在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创新,力促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向好发展。

  兑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市财政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A级物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循环经济企业等实行房产税减免,并积极兑现自营出口、分离发展服务业、农业龙头企业承包等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环保和节能节水、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技术开发费和残疾人就业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免各项税费达18396万元。此外,严格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9年到2011年,共认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1061户次,享受政策1061户,共计兑现减免税641.21万元。

  培育效益型龙头企业,鼓励做大做强。新一轮效益型龙头企业培育工程(2012-2014年)开始实施,旨在培育一批兼具规模、效益和潜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上轮政策于2011年结束,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三年内技改、研发、营销网络建设投入达标的全市45家企业予以奖励,三年累计奖励资金达到2.95亿元。同上轮政策相比,此轮政策培育专项资金大幅增加,2012年至2014年三年内每年将安排1.5亿元,总额4.5亿元,超上轮累计兑现奖励资金1.55亿元。

  加大技改投入,抢抓发展机遇。市财政设立4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2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3%、4%、5%的分档累进奖励,对零土地技改项目或列入本年度重点提升的设备投资(伺服注塑机、机械手及轴承自动装配连线、磨超连线)再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此项措施比2011年度的23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高了73.9%。

  扶持新兴产业,抢占产业高地。为鼓励企业投资新兴产业项目,市财政设立了3000万元新兴产业专项奖励资金。对列入我市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的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1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5%、6%、7%的分档累进奖励,比2011年度的“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新兴产业投资项目进行奖励”的额度提高了两倍。截至目前,2012年度本市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奖励预计2150万元,2012年度本市级新申报技改项目奖励预计3570万元;此外,上年已列入宁波技改和新兴产业专项2012年验收的项目有9个,奖励预计744万元。

  多项措施并举,给力经济回升。除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外,更鼓励小微企业创业促进投资,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财政扶持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支持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和企业拓展境外市场,加快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并积极树立转型升级标杆,为工业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慈溪财政力助工业经济回升向好

稿源: 慈溪新闻网 2012-09-16 10:33:12

  慈溪新闻网讯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旨在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积极创新,力促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向好发展。

  兑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市财政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A级物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循环经济企业等实行房产税减免,并积极兑现自营出口、分离发展服务业、农业龙头企业承包等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环保和节能节水、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技术开发费和残疾人就业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免各项税费达18396万元。此外,严格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9年到2011年,共认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1061户次,享受政策1061户,共计兑现减免税641.21万元。

  培育效益型龙头企业,鼓励做大做强。新一轮效益型龙头企业培育工程(2012-2014年)开始实施,旨在培育一批兼具规模、效益和潜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依托。上轮政策于2011年结束,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三年内技改、研发、营销网络建设投入达标的全市45家企业予以奖励,三年累计奖励资金达到2.95亿元。同上轮政策相比,此轮政策培育专项资金大幅增加,2012年至2014年三年内每年将安排1.5亿元,总额4.5亿元,超上轮累计兑现奖励资金1.55亿元。

  加大技改投入,抢抓发展机遇。市财政设立40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2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3%、4%、5%的分档累进奖励,对零土地技改项目或列入本年度重点提升的设备投资(伺服注塑机、机械手及轴承自动装配连线、磨超连线)再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此项措施比2011年度的2300万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提高了73.9%。

  扶持新兴产业,抢占产业高地。为鼓励企业投资新兴产业项目,市财政设立了3000万元新兴产业专项奖励资金。对列入我市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的项目,按设备(技术)投资1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5%、6%、7%的分档累进奖励,比2011年度的“安排1000万元资金对新兴产业投资项目进行奖励”的额度提高了两倍。截至目前,2012年度本市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奖励预计2150万元,2012年度本市级新申报技改项目奖励预计3570万元;此外,上年已列入宁波技改和新兴产业专项2012年验收的项目有9个,奖励预计744万元。

  多项措施并举,给力经济回升。除加大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外,更鼓励小微企业创业促进投资,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通过财政扶持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支持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和企业拓展境外市场,加快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并积极树立转型升级标杆,为工业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