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初中学校新年级均衡编班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申从2012年秋季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举办快慢班、特色班、重点班(以下简称快慢班)。指导意见指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义务教育法》等规定,抓紧制定本区域初中学校均衡编班实施办法,从2012年秋季起,新初一年级分班做到“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
据介绍,凡接到举报必须及时核查,一经查实,要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学校纠正,取消学校和学校班子成员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不愿立即纠正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的直接责任,通报批评,直至调离学校领导岗位。
市教育局规定,对市本级(海曙、江东、江北及宁波国家高新区)初中学校,如在今年各区检查整改期后查实新初一年级仍有分快慢班的,将削减学校2013年初三毕业班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和宁波二中定向招生名额。据了解,每年9月11日至9月25日,为全市初中新年级均衡编班抽查核实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抽查,同时接受社会举报,对发现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目前,市教育局已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举报。
举报电话:87191191、87183399, 投诉信箱:dudao@nbedu.net.cn。(宁波晚报 记者 成良田 通讯员 陆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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