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我市召开第四次民政会议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印发了市政府19日通过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意见》指出,到2015年,宁波要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基本形成“体制机制新、基层基础实、均衡发展好、提供服务优、群众满意度高”,与人民群众民生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成为全省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意见》描绘了到2015年的前景:到2015年,力争全市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张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达到50%;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60%以上行政村建有服务站点。医疗救助筹资水平达到年人均15元以上,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0个。城市社区全部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行政村80%以上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全部设立社区公共服务站,行政村80%以上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市区40%、县(市)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建立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每万人社会组织拥有率达到7.5个。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墓地覆盖行政村率达95%以上,墓区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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