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加钱没依据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维驾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签订学车协议时,双方对2200元的学费都是认可的,也没有明确说明以后遇到油价上涨等因素要进行上调。因此,以油价上涨为由要求学员加钱是没有依据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练的费用支出包括人工、车损、油费以及驾校管理费。曾经有教练员测算过,如果一个学员一次性通过考试,学车时花费的汽油大概要80升。
“谢女士的情况应该是个例。”他说,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浙江省实行新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原颁布于2007年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学费有些上涨,谢女士报名和学车的时间刚好在新标准颁布前后,教练因此觉得之前学费收得便宜了。“这件事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我们会参与处理。”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杨晓鸣律师也认为,教练不该收取这笔钱,除非双方协议中对此有明确约定。
昨天下午,谢女士在电话里对记者说,驾校负责人周女士已与她取得联系,双方约在今天上午碰面协商。
宁波晚报 记者 沈之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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