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慈溪 正文

租赁土地遭收回所种树木酿纠纷 法官调解化积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9月27日 13:01   【 】 【打印
0


  对擂
  法庭相见,
  官司加深双方矛盾
  同年9月,沈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杨赔偿黄山栾树损失2.4万余元。庭上,沈伯陈述了他租地种树到发现树被挖而报警的事实。经过价格认证机构鉴定,被挖走的55棵栾树价值2.4万元。
  老杨答辩称,这些苗木是沈伯表示放弃的,而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处理作物,于情于法无可指责。法院根据证据及事实审理后判决:老杨赔偿沈伯2.4万余元的损失。
  判决后,心中有气的老杨并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沈伯跟老杨交涉,双方不欢而散,矛盾加深。
  今年4月,沈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再次回到法院,由执行局副局长寿森坤法官办理。拥有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寿法官接受该案后,全方位了解案情来龙去脉和双方当事人家庭基本情况,又去现场实地查看沈伯种植的树木,发现还有200余棵。
  “该案虽然标的不大,但案情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寿法官分析从多方收集的资料,积极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
  化解
  法官劝解讲法,
  双方终握手言和
  “双方对于土地的租金及后续树木的处理,这是两个关键的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就能化解双方的积怨,达成和解。”寿法官确定了这个工作思路后,多次找老杨、沈伯谈话。两位老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并不想和谈。
  沈伯表示自己经过养鸡户同意,因此不用向老杨支付租金,而老杨还没有赔偿法院判决的2.4万元钱。老杨则坚持认为沈伯占用他的土地,且一直未付租金,因此拒绝赔偿。而且他还表示让沈伯把树移走,否则他有权处理相应的树木。
  面对两位年事已高且各持己见的当事人,寿法官积极、耐心地向他们讲事实讲道理。待两人对立情绪有所缓解时,寿法官“乘胜追击”,又从情理角度进一步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他先后走访了两人所在地的村及镇司法所,要求双方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到法院对该案进行调解。
  在寿法官的主持下,开始了双方的“圆桌会议”。经过整整一上午的争论、调解,老杨和沈伯终于达成了一个令双方比较满意的协议:沈伯应付老杨4000元,作为沈伯占用老杨土地的补偿费用,扣除4000元后剩下的2万元由老杨交至法院,待沈伯将剩余树木移走后,再由法院支付给沈伯。

  编辑: 郭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