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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手术操作不当 外来妹打赢医患官司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1月17日 08: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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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王颖)日前,慈溪有个外来妹在市医学会“力挺”下赢了医疗损害诉讼。

  2010年1月4日,来自湖南的苗族女青年阿秀因“多汗、怕热、颈部肿大5年余”去慈溪某医院就诊。入院后她被诊断为甲状腺功能亢进。半个月后,医院为此施行“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出院后她多次去医院复诊,医生也给予她补钙、调节电解质治疗,但效果不佳。阿秀遂认为院方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赔偿,后双方委托宁波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宁波市医学会鉴定后认为,术后阿秀出现的症状系医方手术操作不当误切甲状旁腺导致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以及切除过多甲状腺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所致,所以院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阿秀称现自己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而且病情也导致无法生育。近日,她向慈溪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46.34万元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秀就就医事实、损害后果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现宁波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亦证实了院方手术操作不规范存在过错,且以上过错与阿秀目前症状有因果关系。另一方面,鉴于阿秀术前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手术损伤甲状旁腺的风险。最终法院核实阿秀的各项损失后判决医院方赔偿26.16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编辑: 陈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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