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
A
街区化整治
或能事半功倍
“老小区本身空间有限,像增设停车位、物业经营管理用房、公共活动空间等内容,很难在整治时完全放进小区里面。所以,今后的老小区整治,应该变成社区整治或者街区整治的概念。”海曙区房管处副处长徐峰表示。
徐峰以增设停车位为例。“这个问题可以结合小区周边背街小巷的整治、边角料地块的改造等,通过道路拓宽新划路侧停车位,或者在闲置的小型空地上新建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加以解决。”另外一些需要占用空间的老小区整治内容,如增设公共小广场、休憩凳椅、健身设施甚至加装电梯等,也需要在小区外围更广阔一点的地方完成。
而鉴于老小区居住人口老龄化现象突出,徐峰认为,只有结合社区,才可能推行适老化的一些做法,比如“居家养老”、老年人紧急呼援服务等。
B
太老的老小区
该淘汰的还是应该淘汰
“有些建造年代实在太久远的老小区,即便花再大的力气、再多的资金去整治,可能也整不好了,该淘汰的还是应该淘汰。”江东区房管处副处长周桂兴认为。
在他看来,一些老小区受当时的经济条件、建设水平等条件的制约,无论套型结构、建筑质量还是绿化景观、市政配套设施等,都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的居住需求,而且这些方面的问题也是无法通过整治来彻底解决的———比如,像有的老小区当初在建造的时候,桩基都没有,整治显然不可能重新去打桩;再比如,随着城市道路的建设,一些老小区的地势已经低于道路,由此导致一遇大雨天就严重积水,而整治显然也无法让小区地势重新再抬高。
“一些老小区要想真的整治成为现代人愿意住的小区,可能投入的资金还不如推倒重建为一个新小区来得少。”周桂兴说。
本市有关规划人士也表示,在城市功能更新、城市空间拓展、市民居住需求变化等大背景下,一些老小区应该结合城市功能区块的开发、轨道交通和城市路网的建设予以拆除,或者重建为新小区,或者新建为商业区、商务区以及公共活动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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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老小区整治历程
我市中心城区第一轮老小区整治工程开始于2000年9月,当时确定的统一配套资金标准为60元/平方米,整治范围是1996年以前建成、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至2007年底第一轮老小区整治结束时,完成整治小区116个,受益居民约11万余户。
整治的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小区违章建筑、房屋修整、排水配套设施整治、安全封闭和小区出入口设施整治、绿化整修、附属设施整治(路灯整修、设置小区平面图、宣传栏、垃圾桶等)和物业管理配套。
我市被列入第二轮老小区整治的有116个,涉及居民户数约9万户;统一配套资金标准为75元/平方米;整治时间开始于2008年,计划2012年底前全部结束。确定的整治范围,包括中心城区1996年以前建成的1万平方米以下的零星成套住宅小区,城乡接合部镇改街道后已纳入中心城区的1万平方米以上的原镇、村建设的成套住宅小区,以及中心城区1998年底前建设并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本轮老小区整治的内容,在前一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房屋主体、配套设施(屋面防水层及隔热板铺设、内外墙粉刷整修、楼道扶手和防盗窗除锈油漆等)、绿化及附属设施(围墙、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的修建;单元防盗门、信报箱、垃圾桶等设施的油漆翻新;宣传窗增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