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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农家乐”转型升级推动惠民富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03日 14: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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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岚镇柿林村村民沈国安,自2006年经营“农家乐”饭店“吊红山庄”以来,取得了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令沈国安特别难忘的是,今年国庆中秋期间,吊红山庄日接待游客最多时达到300余人次,直接经营收入达5万多元。乡村旅游的持续走红,让山区不少原来以务农为生的村民,通过发展“农家乐”,走上了致富路。

  随着山区“农家乐”的蓬勃发展,平原地区的“农家乐”也大踏步向前走。在牟山镇,今年1-11月,全镇农家乐乡村旅游点累计接待游客超过15万人次,直接经营收入近1.20亿元,其中农产品收入占了近一半,农民人均收入大幅度增加,实现了农家乐乡村旅游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互融互动。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旅游经济是富民经济”工作中心,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政府引领、农民主体、社会参与、规范有序的原则,注重整合资源,挖掘内涵,拓展功能,培育精品,加快推进“农家乐”与乡村旅游发展,有力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乡村旅游产业经济的发展。近三年来,我市“农家乐”和乡村旅游每年接待游客都在180万人次以上,直接经营收入2亿元左右,农民受益面达30%以上。

  在布局结构上,我市充分利用四明山区域、牟山湖区域、姚江流域和城市近郊的农林产业基础,以旅游城镇、重点旅游景区和乡村为依托,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农家乐”和乡村旅游产业集群,推动“农家乐”与当地特色农业、林果业、水产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传统手工艺品制造业的整合,形成相关产业联动的旅游经济综合体,为农民就业增收、农业转型和农村建设奠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

  为推动“农家乐”与乡村旅游产业有序发展,我市组建了市、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农家乐协会,建立了“农家乐”特色村休闲旅游服务站6个,设立了3个“农家乐”休闲旅游培训基地和3个“农家乐”休闲旅游实践基地。这些组织都有明确的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统计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为经营者提供有效服务。

  我市还加大了发展“农家乐”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策驱动和财政资金的引领功能。市财政将“农家乐”和乡村旅游发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了专项资金。对达到二至五星级的“农家乐”经营户和新评为省级“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特色点的给予奖励。鼓励培育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基地,对符合条件、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资金补助。近三年来,我市“农家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获得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和奖励资金超过2000万元。

  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市“农家乐”得到快速发展,乡村旅游越来越红火。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共接待游客192.2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2.1亿元。目前,全市“农家乐”经营农户共227家,其中山庄、农庄36家,星级农家乐131家,接待床位1850张,餐位18440个,直接从业人员3150人,比去年底增加500人。“农家乐”整体投资规模达3.4亿元,比去年增加3100万元。现有浙江省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基地2个,省级农家乐精品培育项目3个、特色村4个、特色点6个;宁波市级农家乐特色村7个、示范点11个。记者 陈亚洁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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