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关怀这对特殊“父女”
据台胞医院医生介绍,经过治疗,老刘现在已经能出院了。伤愈后,走路没问题,但以后重活可能干不了。
但刘长军还想在医院再住一段时间,他打工的砖窑厂拆了,出去没地方住,再说经济也很困难,至今还欠着医院数千元医疗费。
这对特殊的“父女”,让不少人唏嘘感动。医院的护士说,孩子好可怜,生活也没规律。好些医护人员从家里拿来衣服、零食给小美华,帮她洗澡、梳头,“老人一天只吃一顿,孩子常常饿着,我们护士看到了,就带她一起吃饭。”
最近一个月来,石浦当地不少好心人来看望这对“父女”,有的还捐了钱。老刘拿出一个本子,上面记了几十个人名。他说,前后收到6000余元捐款,“这些好心人,我永远记得。”
“老父”愿割爱,小美华该去哪里?
眼下,最让刘长军放心不下的是小美华。尽管养了8年,老刘还没有办过收养手续,小美华现在是个没有户口的“黑户”,以后读书、成长会有一系列问题。
“当时养孩子时,没想这么多,现在我受了伤,也老了,该为孩子的前途好好考虑了。”老刘说,他出外打工这么多年,跟两个亲生女儿几乎断了联系。收养小美华的事,是出了事故后才告诉女儿的。
刘长军说,“尽管不舍得,但我想给小美华找个好人家。”起初,小美华不同意,经过老刘的劝说,小美华点点头,轻声说“随便!”
石浦镇民政部门同志介绍说,他们到医院了解过情况。老刘现在属于非法收养,如果他想放弃,要先到公安机关办个手续。民政部门会把孩子放到福利机构,如果有人愿意收养,可向民政部门申请。
象山县民政局的郑科长说,根据我国有关收养的法规规定,老刘自己有亲生子女,就不能收养小美华。即便有人想“接手”小美华,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这样孩子的未来才有保障。余建文 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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