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买彩票作为一种娱乐消遣、碰碰运气无可厚非,但有人买到囊空如洗却不知悔改,还去偷彩票。近日,海曙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今年38岁的广西男子李某,近几年在宁波打工。初中文化的他觉得自己赚不到大钱,心里就想着中大奖。于是今年以来,李某一直在买彩票,盼望着哪天能撞上大运。
李某买的彩票主要是“刮刮乐”、“双色球”。几个月下来,李某买彩票上了瘾。据李某交代,在上瘾“高峰期”一天能花掉一千多元,怎么也收不住手。
除了偶尔零星的几个小奖聊作安慰外,李某并没有等到五百万砸中他的运气。而打工赚来的积蓄却已经被他挥霍得差不多了,于是他想到了偷。今年3月至5月间,李某分别在海曙区联丰路、苍松路、鄞州区望童路等三家彩票店内,盗窃六次,共偷得彩票151张,价值总计1270元。
今年6月,李某再次行窃时被抓获。近日海曙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李义山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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