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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英模候选名单确定 表彰会月底召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17日 09: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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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市公安系统模范集体和模范人民警察推选活动进入尾声,经层层筛选,并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评议后,“宁波市模范公安基层单位”与“宁波市模范人民警察”候选名单已确定,表彰大会将在本月底隆重举行。

  为表彰我市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六个加快”主战略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弘扬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展现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经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开始,将每5年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一次市级模范公安基层单位和模范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记者了解到,今年的评选表彰活动从10月上旬开始,评选范围为200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特别是在爱民为民、服务群众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科、所、队和在职在编民警,包括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相当的建制单位和干部、士官,重点向基层一线单位和民警倾斜。评选对象要求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亲民爱民、作风优良。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通知,并专门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入围候选名单的这些模范集体和个人代表,均来自公安一线和基层窗口单位。他们有的是业务标杆,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有的是爱民模范,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比如,江北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推出全年无休息日办公、流动办证等多项首创性的服务举措,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余姚市公安局大岚派出所,5位民警扎根大山,守护一方平安,还9年如一日抚养孤女成长,成为甬城的一段佳话;被群众称为“马路鹰眼”的海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丁勇,自创“电动车查缉七法”,共为群众追回被盗电动车400多辆;“烈火金刚”薛军毅,入伍16载,曾成功处置上千次火灾,还连续12年用微薄的收入资助安徽阜阳一贫困家庭。这些集体和个人,不愧为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深入践行“三思三创”精神和“忠诚、奉献、卓越”的宁波公安精神的杰出代表。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本月26日,市人民政府将在宁波大剧院隆重召开宁波市公安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届时,将对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进行命名表彰。

  孙波 励栋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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