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镇”建设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将全市36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街道全部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镇”。
地质灾害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十有镇”建设内容为“有组织、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治理、有巡查、有监测、有预警、有宣教”。根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十有镇”和示范“十有镇”,市里将每年分别安排6万元和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立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孙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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