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花2600元买了件打5.8折的皮衣,回家后发现吊牌上的价格居然只要1700元。”近日,消费者胡女士向浒山工商所反映她遇到的一件懊恼事。
前两天,胡女士在城区一家服装店看中了一件标价为4999元的高档皮衣,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店家打了5.8折,胡女士以2600元的价格买回了这件心仪的皮衣。然而,当胡女士将皮衣拿回家后,却意外发现这件皮衣的吊牌上还有一个价格,标价为1700元。这让她大呼上当,认为店家是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
浒山工商所介入调解后,实地检查了该服装店的进货单据,确认胡女士购买的皮衣建议零售价为1789元,认为该服装店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最终,服装店作了退货处理,并赔偿胡女士2600元。
工商部门表示,一些商家借促销将商品价格涨上去再打折销售,为了隐瞒欺骗行为,商家还重新贴标签。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价格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留好票据,若遇到购买价格有差异或者质量有问题时,可以顺利地向商家索赔差价和维护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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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