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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举报消防隐患
消防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市民在生活中若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可向消防部门举报。
消防火灾隐患举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损坏或被拆除、停用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等。
市民可选择以下方式举报:电话96119;电子邮箱nbhhjb@163.com;举报网站http://www.nb119.com;消防微博http://weibo.com/u/2464314243(宁波消防96119)。
市民举报时需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情形,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以上信息消防部门将严格保密。记者金晓东通讯员颜杰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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