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政协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在市公安局等10个市级单位建立十四届市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小组。昨日上午,市政协举行委员民主监督小组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和启动此项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胡建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秘书长黄士力主持会议。
据了解,十四届市政协在上届建立的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文广新闻出版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城管局7个委员民主监督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和交通运输委3个委员民主监督小组。
会议明确了十四届市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工作的检查、巡视或明察暗访,对被监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依法办事、执行政策、效能建设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民主监督;对民主监督中的有关重要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关注的某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协商监督,以民主监督小组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根据所在单位需要,协助被监督单位接待、受理人民群众的有关来信、来访、举报和申诉,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意见,应邀参加被监督单位的有关会议和调研等活动。(记者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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