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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守忠捐器官挽救3人生命
昨日凌晨,象山县涂茨镇钱仓村村民徐守忠身故后捐献器官救人生命。这是象山县第3例、也是宁波市第17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12月13日,年仅40岁的徐守忠不幸遭遇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被紧急送到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徐守忠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家属在徐守忠已经处于生命不可逆的情况下,经过慎重考虑,提出捐献器官救人生命意愿。
12月22日,器官捐献协调员向徐守忠家属详细介绍了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
12月23日,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组织评估专家,赶赴医院对徐守忠病情进行评估,确认徐守忠生命不可逆,达到捐献状态,各项器官功能良好,适合器官捐献。徐守忠家属含着悲痛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郑重签名。
12月24日零时55分,徐守忠抢救无效死亡。他捐献的1个肝脏、2个肾脏,被紧急移植给了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患者,挽救了3个人的生命。记者樊卓婧见习记者苏钧天通讯员张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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