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宁波新农合:明年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各提高5%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26日 07:34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全市292万农民撑起的医疗保护伞越来越管用。明年9个涉农县(市)区在各自统筹区内住院和门诊报销比倒双双提高5%。同时,我市尝试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或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等方式,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这是笔者从昨天市政府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我市连续6年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今年人均筹资标准为565元,是7年前的7倍多。其中,各级财政人均补助达到405元;市财政含中央财政对余姚欠发达地区和奉化、宁海、象山的人均补助增加到130元,其他县(市)区人均补助增加到55元。今年全年统筹区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在70%以上,所有县(市)区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均在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政策内门诊补偿率为36.7%。

  明年我市新农合统筹区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将在75%左右,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将在40%左右。

  明年市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与今年相同,各统筹区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提高了筹资标准。镇海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从880元提高至1200元,其中镇(街道)财政人均补助提高110元,区级财政补助提高70元,人均筹资标准和镇(街道)、区二级财政补助的增幅分别达到36%、40%、45%。鄞州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从870元提高至1070元,新农合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率达60%,接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明年我市将全面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在全面推行儿童白血病、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基础上,按规定将肺癌、胃癌、儿童孤独症等13类大病纳入保障试点范围。各统筹区将根据实际,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测算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制订相应的补偿政策,力争避免出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据了解,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我市要求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探索新农合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已在我市起步。镇海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的方式,全面开展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孤独症等13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为参合人群免费提供新农合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北仑区出资为参合对象购买意外险。

  明年起,参加新农合的60岁以上老年人、中小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要在80%以上;其他人群每两年自愿体检一次。体检结果并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实时动态管理。

  所有参合农民不仅在统筹区内就诊可刷卡实时结报,在市级医院住院时也可刷卡直报。据了解,各地农民在市李惠利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宁大附属医院、妇儿医院、中医院、113医院等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时均可享受这一待遇。(记者蒋炜宁通讯员陈琼)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