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营销性质尚难界定
记者就此联系了工商余姚分局食品科的相关负责人,她表示,微博营销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方式,它所销售的是一种特殊商品——食品,博主理应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但是,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微博销售食品的性质界定也尚未清晰,监管方面也存在空白,若是发生消费纠纷和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维权也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该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微博上购买食品时,最好还是选择有实体店以及有营业执照的商家,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手记
私房蛋糕,微博营销,这种新的营销方式,的确让人眼前一亮。根据网友“艾薇拉”的推荐,记者也体验了一次。通过微博私信,记者在一家私房蛋糕店买了6个鲜乳包。正如“艾薇拉”所说,口感果真与众不同。鲜乳包中所采用的奶油,特别新鲜,而且甜而不腻,确实让记者感到欣喜。然而,记者也难免有点遗憾,如此新颖的营销方法,若因拿不到许可证而“夭折”,那会是多么的可惜。记者在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并对这种新兴业态负起监管职责,微博营销的博主也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只有大家共同努力,私房美食才能和他人共同分享。记者 唐丽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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