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从村集体经济不足5万元,到得到专项拨款村均300万元,奉化市去年纳入欠发达村庄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16个村庄,守住了村资管理的底线———未发生一起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村官”作风问题、项目资金问题等违法违纪行为。“零信访”的背后,是一年来村资金“阳光管理”的实践。
“以前村子穷,村干部用钱开支就打白条子,资金管理跟不上,容易出现挪用移用之类的问题。”奉化市大堰镇后畈村村支书董善汉说。
危旧房拆除、墙体立面改造等问题,关系到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是矛盾易发多发地带。去年4月初,奉化市纪委与农口部门专门出台相关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将需要征收宅基地的补偿标准、简易厕所拆除的具体分类、工程用工费用标准等问题进行框定;各村具体项目统一由村两委会确定,再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同时,大堰镇率先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将户名、类别、间数、建筑补偿、宅基地补偿、青苗补偿等情况明细在村公示栏公示7日,群众可以直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公开了“标准”和金额,有了一量到底的“尺子”,个人的“小九九”就不会坏了集体的大事。
在镇干部手中,记者看到了一本本签了十几个名字的厚厚一叠报账单。据介绍,所有“美丽乡村”的财务申报,都采取镇级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必须通过村务监督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联村干部实地丈量审核、联系领导逐一核对把关三个关卡,以确保建设效果切合实际,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层层关卡约束权力的使用,压缩了腐败滋生的空间,同时也提高了村民自我管理的民主意识,有效化解了潜在的基层矛盾。”奉化市纪委书记余龙达说,今年将把这笔专项资金纳入纪委抽查考核的范围,使村民“零”上访、资金“零”风险、村官“零”权力成为村里三资管理的常态。(记者黄合奉化记者站吴培维黄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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