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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觉得坐火车买保险自愿最好律师认为铁路部门仍需承担责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6日 13: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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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曾子夏)从1月1日起,已实施61年的铁路强制保险被取消,乘客不再被强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火车票价也将票价内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剔除,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律师认为,未购买保险的乘客一旦出了事故,铁路运输企业也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市民:不愿多花20元买保险

  1月3日下午,记者在新大路与黄山路交叉口的火车票代售点看到,有市民在购买火车票。记者上前与几位市民攀谈,他们均表示不清楚强制保险已被取消,连售票窗口工作人员也不知道。12306铁路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取消强制险后,售票窗口、网站、电话均暂时不能购买保险,如需购买保险需自行向保险公司咨询。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废止后,记者看到有报道称,目前在北京等地已推出了保险自助售卖机,可出售5种综合交通意外险,其中保费最低的为20元,保险期限为1个月,发生意外最高可赔付40万元。

  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北仑市民均表示,如果要花20元,宁可不购买保险。“火车票价才降了1元或者5角,再另外买份20元的保险,等于多花了钱。常出门的人一般也都买过全年的人身保险,更没有必要花这个钱。”市民徐女士说,她外出次数不多,1个月的保险期限完全没有必要。她更希望乘火车能够一车次自愿购买一次保险,平安下车后保单就作废。不少市民持同样的看法。

  保险公司:尚未推出专属险种

  1月1日起废除的还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照这条规定,铁路交通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废除后,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将不再是上限15万元。

  随后,记者从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并没有推出乘坐火车投保的专属险种。在各家保险公司尚未推出乘坐火车投保的专属险种时,市民是否能投保其他险种?记者咨询了几家保险公司。

  平安保险北仑营业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一次性的交通意外保险。她建议购买普通的人身意外保险即可。“120元一年,乘火车出险的话一般可赔10万元。市民也可以投保旅游险。”

  泰康人寿保险的官网客服介绍,有一种交通工具意外保障计划,包含飞机、动车高铁、轮船等多种交通工具意外保障,可根据需要自行组合。火车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从10万到50万不等。

  律师:火车票不含保险不代表免责

  在目前无合适险种的情况下,市民一旦乘火车出现意外,是不是就意味着没人赔了?对此,浙江文勇律师事务所李圭峰律师认为,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旅客购买了火车票,就与铁路部门构成了运输合同,铁路部门有责任保障旅客的安全,将旅客平安地送往目的地。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保障旅客人身安全是铁路部门的义务,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意外,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取消强制险不代表今后出事故,铁路部门就可以推卸责任,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李圭峰说,“如果旅客还另外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除了铁路部门依法赔偿外,保险公司也要按合同进行赔偿。”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