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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率先推行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7日 10: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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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镇海区在全市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附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3万多名新农合参保农民将在今年免费享受13类大病保障,最高可赔付5万元/年。

据悉,今年参加镇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都将免费享受一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其在保险期间发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按规定负责赔付。这些重大疾病共有13种,分别是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孤独症。按规定,13类重大疾病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9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80%,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70%。最高赔付金额为5万元/年。保险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完成赔付,将赔款打入指定的账户,疑难赔案延长至14个工作日。

宁波市卫生局副局长邹鸣飞表示,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惠及全市300万名农民,但“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保对重大疾病保障力度不大,农民患大病后的医疗负担仍然较重,有可能导致因病致贫或返贫。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商业保险或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方式,减轻农民患重大疾病负担,是2013年宁波市医疗卫生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镇海区推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既符合医改的方向,又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为3万多名新农合参保农民撑起了健康“保护伞”。(记者 叶海英)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