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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如遇“碰瓷”立即报警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7日 13:3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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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如遇“碰瓷”立即报警

“碰瓷哥”正假装受伤,向车主索赔。

宁海新闻网讯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在桥头胡水产城118路停车场附近发生一起“碰瓷”事件,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出行如遇“碰瓷”,要立即报警,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在文峰论坛发帖的名为“黑老头”的网友回忆说,2012年12月5日中午12点左右,在桥头胡水产城118路停车场附近,他看到3个外地人站在马路边上,看见一辆车缓缓开来,在小车离他们还有30厘米左右时,他们中的一人突然躺卧在小车前,小车立即停下,这个外地人示意被车撞伤了,其他两个人围了上来,向车主要去200元钱就扬长而去,自己当时亲眼目睹了事发过程并拍下了照片。

就如何处理“碰瓷”这类事情,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已有5年驾龄的董先生说:“我自己平时驾车比较谨慎,没有遇到过,但是周边的同事被讹去了1000多元,对于‘碰瓷’,每个司机都是深恶痛绝的。”刚买上新车的葛女士表示,为了安全起见,自己给车上了保险,并装上了行车记录仪,出了事故就可以查看行车记录。采访中,很多司机表示,“碰瓷”的人是非常令人气愤的,如果遇上“碰瓷”或其他交通事故,自己都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接近年关,各类交通事故将会有一个高发态势,为此,记者特地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情况。

城关中队事故处理民警童峰峰告诉记者,今年八九月份,他们中队连续处理了3起“碰瓷”案件,其中两起是同一伙人作案,这个团伙一个人碰车,另外两人趁机敲诈车主。据记者向办案民警了解,这3起案件的“碰瓷”对象分别是摩托车、电动车和环卫车,这些人一般是从车后面或侧面靠上去,然后突然摔倒,假装骨折,向车主“索赔”。他们非常机警,通常是一个人来拿“赔偿金”,另外几个人等候同伙的“好消息”。在后两起“碰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敲诈车主5000元,在成功拿到钱后,民警立即出击将其当场抓获,其他几人闻风四散逃去。

时隔三个月,桥头胡水产城又出现“碰瓷”事件。为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这伙人有着明显的特征,他们一般都是外地的小青年,会选择那些行驶速度较慢,或年龄偏大车主的车进行“碰瓷”。在事故发生后,车辆周围会立刻围上来四五个同伙,阻止车主报案,趁机敲诈车主。其受伤部位多为手指或脚趾,属于轻微骨裂或肿胀之类的轻伤。市民如果遇到“碰瓷”,不要向违法犯罪分子妥协,应立即报案,交警会马上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年关将至,一些人为了钱动了歪脑筋,民警特地警告这些有“碰瓷”想法的人,“碰瓷”属于敲诈勒索,情节较轻的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5日以内拘留,情节较重的将会按照《刑法》处以刑罚。同时,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开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超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见习记者李甲)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