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贷款银行明明有优惠政策,无需担保费,购车的4S店却不及时告知,还照收这笔担保费。近日,慈溪消费者郑先生遭遇的这一恼人事终于得到了解决,7500元的担保费得到了全额退回。
去年3月份,郑先生在慈溪的雷克萨斯4S店看中了一款型号为R270的轿车,价格为48.5万元,考虑到手头资金并不宽裕,郑先生决定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购车。当时该4S店业务员孙某向郑先生介绍了当前某银行抵押贷款的方式,称办理按揭需要有担保公司担保,并需缴纳担保费。以郑先生贷款34万元计算,若由该4S店担保,则郑先生需缴纳担保费7500元。
郑先生权衡后,认为由4S店作担保,且金额也能够接受,于是,几日后,就将购车款、保险费和7500元的银行抵押贷款担保费一次性付给了4S店。
之后,4S店派了一名业务员陪同郑先生来到了某银行。但是在接下来申请贷款过程中,相关事宜全部由郑先生自己一手搞定的,该业务员并没有给予任何必要的帮助。而在办理过程中,郑先生无意中从银行业务员的口中了解到,目前该银行开通了一项优惠政策,即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购车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无需担保费,而且贷款利率仅为3%。,但是贷款人必须为公务员。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郑先生感到吃惊,因为自己正由公务员朋友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为自己申请办理了贷款,也就是说,此种方式的贷款,银行没有收取一分钱的担保费。
为此,郑先生向4S店进行交涉,要求退还担保费。该4S店负责人对公司收取担保费一事予以认可,但坚称公司为郑先生申请贷款履行了担保行为,且事先双方是有约定的,至于郑先生最后是以何种方式办理了贷款事项,是郑先生的个人行为,公司是不可能退还担保费的。无奈之下,郑先生打12315进行投诉。
在调解过程中,郑先生向慈溪市消保委提供了他在银行打印的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详细凭证,凭证中确实没有担保费用这一项目。后经调解,4S店一次性退还郑先生现金7500元。
慈溪市消保委呼吁,商家应以诚信为经营之本,不能以消费者不知情,而变相收取不应有的费用。(通讯员 宣文 记者 史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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