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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7年的黄酒仍在销售 选购黄酒应注意保质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8日 10: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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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生产的黄酒商家还在销售。

  日前,鄞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一售酒公司查获一批过期黄酒,当工商人员要求对这批黄酒进行处理时,该公司经营者辩称:“不知道黄酒也会过期,一直都以为酒是越陈越好。”

  是不是所有的酒都是“越陈越好”呢?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十分准确。

  过期7年的黄酒仍在销售

  日前,鄞州工商分局直属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的一家酒类经销商的柜台上正在销售的黄酒外包装稍显陈旧,经检查发现在售的十种黄酒居然都已过期。其中一品牌的三年陈花雕酒,生产日期为2003年3月1日,保质期为24个月,已过期7年之久。

  工商人员当场对超过保质期的163瓶黄酒予以扣押,并立案查处。

  选购黄酒应注意保质期

  “黄酒不是越陈越香的么,怎么还会有保质期呢?”该公司负责人十分不解。

  工商人员向其解释说:“2005年开始实施的《GB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规定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才可以免除标注保质期。但这并不表示已经标注保质期且已过期的酒可以不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同样,也不代表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饮料酒永远不会变质。”

  据业内人士介绍,真正的“陈年黄酒”是指在酒厂酒窖内密封的容器中酿造存放的酒,而不是出窖后瓶装的酒。酒窖内密封的酒会和多种有机酸起化学反应,产生多种酯类物质,释放出特殊的香气,所以就越放越香。但是待售瓶中的黄酒不具备转化条件,且可能因为密封不严,使酒精挥发,甚至变质。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黄酒也应注意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查看酒瓶包装是否完好,瓶内是否有杂质,并记得索要发票,以备出现纠纷时能有效维权。

  通讯员 曹小琴 陈红辉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