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张女士去年3月出了一场车祸,导致左腿截肢。事后,她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90多万元,其中超过一半是假肢的费用。
保险公司认为费用太高,向法庭申请了一名“专家证人”出庭。昨天,奉化法院开审此案。据悉,这是新《民诉法》施行后,宁波法院审理的首例专家证人出庭案件。
张女士40岁,在奉化工作。
去年3月28日,她骑电瓶车被一辆半挂车撞到,严重受伤,左腿截肢。
事后,经司法鉴定,她的左腿构成5级伤残,右腿2处构成10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须安装假肢。
张女士算了一笔账:她每装一次义肢需要6.8万元,每个义肢使用年限是4年,以20年计,她至少需要安装5次。此外,义肢每年都有磨损,还需要维护费,累计假肢安装费用至少需要47万余元。
去年年底,张女士将保险公司和肇事方告上了法庭,索赔90多万元,其中包括假肢费用47万余元。
张女士起诉后,保险公司向法庭申请,要求找一名懂行的专家证人出庭,了解假肢费用是否真要这么高,获法庭准许。
保险公司的申请是基于1月1日实施的新《民诉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昨天开庭,作为专家证人出庭的是宁波市江东赋康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先生。
庭上,孙先生对张女士提出的假肢费用表示认同。他说:“目前使用的普通适用型液压义肢需要5万元左右,安装一次可以使用4年。维护费用是义肢费用的5%~10%。”
由于双方都同意协商,法庭表示将组织进一步调解,昨日未当庭判决。
记者胡珊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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