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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洗涤(染)业出新规 可保价精洗 赔偿有据可依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0日 13:2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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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闻网

讯(记者应科苗通讯员王建鲁)送洗的衣服被洗破、洗掉色,在干洗行业早已司空见惯,由于赔偿标准“无法可依”,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去年底,市消保委对2004年颁布的《宁波市洗涤(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洗涤(染)纠纷赔偿标准。

案例:衬衣被洗丢,消费者获赔1500元

家住姜山镇的陈先生是一家企业的高管,数月前,他将一件价值3000多元的名牌衬衣送去干洗。可到了约定提取时间时,洗衣店怎么也找不到这件衬衣。衣服洗丢了,干洗店只退还了陈先生支付的干洗费,对衣服赔偿问题只字未提。

陈先生要求干洗店做出折价赔偿,但一听衣服值3000元,店家不干了。陈先生只好带着干洗票据和衬衫发票,到姜山消保委分会寻求帮助。经消保委多次调解,干洗店最终赔偿陈先生1500元。

干洗赔偿现在有据可依

不过,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说,这事要是放在现在,干洗店应该赔给陈先生更多。去年底,为进一步规范洗涤(染)行业经营行为,市消保委对2004年颁布的《宁波市洗涤(染)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于价格超过2000元的高档衣物,消费者可选择保价精洗。根据衣物的价格,消费者和商家做出书面保价精洗(染)约定,费用则不超过约定服装价格的5%。

基于保价精洗的基础,新《办法》同时明确了洗涤(染)纠纷赔偿标准。洗涤(染)的衣物,若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未达到洗涤质量要求或不符合与消费者事先约定要求,或造成衣物损坏、丢失的,经营者应根据情况给予重新加工、退还洗染费或赔偿损失。赔偿标准中,实行保价精洗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与消费者收衣时议定的价格,予以全额赔偿。未保价服务的,则根据购衣凭证标注的价格、时间实行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为25%(不足一年按一年算),逐年递增折旧率,最高不超过70%;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购买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85%。不能出示购衣凭证的,则按洗涤(染)费用的20倍予以赔偿。如衣物是套装中的单件损坏或丢失,只作单件赔偿,衣裤比例为6:4。赔偿后,衣物归经营者所有,如消费者需要保留损坏衣物的,商家可减少30%的赔偿额。

陈先生的衬衫购买不到6个月,发票上显示的购买金额是3000元,虽然未作保价精洗,按照85%的赔付标准,至少可以获赔2550元。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高档衣物后要妥善保留发票凭据,干洗也应尽量选择保价精洗,这样在调解的时候,赔偿才能有据可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