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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一狩猎队队长不知私自造枪是犯罪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1日 09:1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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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叶某有一个不同于常人的爱好———制造枪支。作为鄞州区塘溪镇的狩猎队队长,他用一些废旧材料,组装成了一支颇具杀伤力的枪。

叶某持有合法的持枪证、狩猎证。空闲时,他喜欢拿上枪,约上三五好友,上山打猎。

去年11月13日,他约了3个好友,又上山打猎去了。当天他们收获不错。

不过,就当他想拿着野味好好回家犒劳自己时,碰上了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叶某手中的那杆枪是自己造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制造枪支,是犯罪的行为。

昨天,鄞州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叶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只是再三强调,他造枪仅仅是一种爱好,没想到会犯下这么严重的罪。

鄞州法院将择日宣判。

记者胡珊通讯员尹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