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住建委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创建“无欠薪建筑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宁波从现在起启动创建“无欠薪建筑业”,主要目标是到“十二五”期末,达到“三个确保”———即确保春节前建筑业务工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同时,实现突发欠薪事件和群体性欠薪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7天内解决。
这份方案要求,企业必须在工程项目部显著位置设立民工权益牌,公布受理投诉的企业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并确保人员通讯畅通。同时,各地住建部门和市建管处要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在学校开学前以及元旦、春节等工人最需要用钱的特殊时期,则应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同时明确,宁波要逐步建立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一卡通管理制度,以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
对恶意拖欠建筑工人工资拒不偿付,或因处置不力导致工人集体上访却未妥善处理的,对宁波本地企业,上浮其工资支付担保额度或取消其工资支付担保统筹,并予以信用扣分,所涉及的项目经理2年内不得在宁波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
对外地进甬企业,情节较轻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信用扣分,所涉及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宁波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进甬备案资格,清退出宁波建筑市场,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备案。(记者 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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