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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现第18例、全省第73例人体器官捐献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1日 09:3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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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红十字会获悉,1月9日晚,我市实现第18例、全省第73例人体器官捐献,同时也是2013年全省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捐献者是年仅23岁的江西籍小伙子华国红,他的一肝两肾移植给了3名重症患者。

去年12月25日晚,华国红遭遇车祸,导致重度颅脑外伤,被紧急送到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然而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并没有换来奇迹,他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家属不得不接受了华国红生命不可逆的现实,并表示愿意在其身故后捐献可用的器官。

1月9日,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专职协调员赶往医院对华国红的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并向家属详细介绍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随后,经省市人体器官捐献评估专家确认,华国红各项器官功能良好,达到捐献状态,符合捐献条件。家属也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了字。

当晚7点48分,华国红呼吸、心跳停止,他捐献的1个肝脏和2个肾脏移植给了3名重症患者。(记者 童程红 通讯员 殷建国)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