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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引出一场购车纠纷 工商:系理解上误会而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12日 12:5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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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着展厅中的样车下了订车单,哪知道,提来的车和样车不一样,“这是不是忽悠人?”1月3日,安徽人卢先生向新闻热线来电反映。

  卢先生在宁波经营活动汽车棚生意。年前,他打算买辆大众的1.8T新“帕萨特”轿车。去年12月31日下午,他和朋友两人到江北庄桥的一家4S店看车。销售人员小董介绍,1.8T车有的,展厅里放着的那辆黑色轿车就是。卢先生坐到车里试了试,感觉很满意。双方商谈车价优惠等事宜后,卢先生订购了一辆“御尊版”新“帕萨特”轿车,谈好包牌价25.5万元,并付了1万元定金。

  1月3日,卢先生接到4S店通知,兴冲冲去提车时,突然发现提来的新车,轮毂样式跟展厅的样车不一样。

  销售人员告诉他,你订的“御尊版”就是这个样子。展厅的样车是“至尊版”的,档次高一级,价钱要贵两万元呢!

  卢先生当时就恼了:我是照着样车来买车,咋现在就变了呢?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5日下午,4S店工作人员和卢先生一起来到江北庄桥工商所处理争议。

  销售顾问小董对工商所同志说,“御尊”和“至尊”,到底有哪些差别,他也不是太清楚。“那天订车的过程,大部分时间在讨论价格优惠。我一直以为卢先生看中的是‘御尊版’。”小董说。

  “我搞不懂什么‘至尊’、‘御尊’,只知道提来的车,应该跟给我介绍的样车一样!”卢先生没好气地说。

  事后,卢先生告诉记者,他驾驶证考出才一年多,是头一回买车,不清楚同型号车会有这么多“版本”。

  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小徐说,根据订车合同,4S店给卢先生提供的车并没有错。工商所此前咨询过其他经销商,25.5万元包牌价在宁波市场上,是无法买到“至尊版”的。从目前交易状况看,并未给卢先生造成什么损失。小徐说,口说无凭,根据现有的证据,不能认定为欺诈。

  经过来回仔细询问,“症结”终于搞明白了:原来卖车和买车的,彼此理解上出现了偏差。卢先生认为样车跟他订的车一样,而销售人员以为卢先生一开始就奔着“御尊版”来买的,介绍得不够详细,没有让客户明白样车是“至尊版”,非订购的“御尊版”。

  “疙瘩”解开了,剩下的就是调解。卢先生说,“我就要买那辆样车!”

  经过一下午的艰苦调解,小徐终于做通了双方工作,4S店同意以27万元包牌价,将样车卖给卢先生,双方另签一份购车协议。

  小徐说,买车是件大事,消费者下单前,最好对车子的型号、性能等有所了解,多做点“功课”,而销售人员也要讲解详细,让消费者心知肚明,避免类似误会产生。(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徐宏甬)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