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百年民光”征集老物件活动(本报1月9日曾报道)自启动以来得到各方热情响应。昨日,市档案馆提供了一批权威的历史资料,资料表明:“百年民光”早在抗日战争期间就在放映外国影片,可见宁波接受西洋文化早、开明程度高。当时电影放映审查严格,不但有中央法规和地方规定,还有连保责任制,且有罚款措施;宁波当时的影剧院等娱乐场所,都归鄞县县政府教育科管辖。
市档案馆昨日共提供了5份黄色毛边纸文档,其中一份1942年7月的《宁波商会·各同业公会会员名册》表明,当时的“民光”经理叫林铭卿,是宁波当地人,34岁,“民光”的资本额二万五千元,超过当时鄞县(今宁波市)的其他所有娱乐场,包括“大世界”、“大光明”、“天然舞台”、“兰江剧院”等。“民光”当时就在开明街,“大世界”在灵桥路,“大光明”在新街,“兰江剧院”在玛瑙路,“天然舞台”则在开明街附近的“右营教场”空地———右营巷(今天一广场内)。
另外还有两份商号为民光电影院写下的保证书,上写:“×××商号今保得民光电影院放映中外电影片一切悉遵照中央电影检查法暨鄞县民众娱乐各项章则办理”,可以看出当时“民光”已在放映外国影片,宁波市民早在66年前就能看到“进口大片”了。(记者 庞锦燕 通讯员 景学军 邵建伟)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