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次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必须在受伤3个月后,而等鉴定结果还需60个工作日。这长达半年的漫漫路途让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兄弟很受伤,直呼‘伤不起’。”省人大代表、慈溪市掌起镇陈家村和谐促进会副秘书长墙兴贵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灵活控制鉴定时间,简化鉴定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
墙兴贵代表将职工伤残鉴定与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作了比较。他说,目前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一律由当地的司法鉴定所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然后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这种处理程序,不仅鉴定时间较短、而且鉴定每天可办理,大大方便了群众。同时,由于伤残鉴定与事故处理部门完全分离,公正透明,群众信任度高。反观职工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与处理部门是同一家,出现了最后赔偿主体与鉴定主体的重合现象,其处理公正性令人怀疑;同时规定首次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给受伤职工维权之路带来种种人为困难。“伤残鉴定的程序非常繁琐,在全省统一的职工伤残鉴定表上,劳动部门要求职工受伤十五日后才能做工伤鉴定,受伤之日起3个月以后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墙兴贵代表说。
墙兴贵代表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参照交通事故伤残人员鉴定模式,进一步完善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程序。要把工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交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所承担,然后由人社部门下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并对工伤赔偿进行仲裁。(记者龚哲明 通讯员周成钢 杭州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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