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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为什么只是个口号?

宁波代表省领导面前“吐槽”医改的一系列问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9日 07:4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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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数年,过功如何,心里知道。看穷乡僻壤,缺医少药;大中医院,额烂头焦……瞧无业游民,遂成药闹。一代名医,扁鹊华佗,泉下把头摇。数医学院校,无人报考。”这两天,这条微博在甬城医护人员之间广为流传,虽不一定准确,却多少反映了现实的无奈。

昨天上午,宁波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代省长李强和宁波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代表、宁波市卫生局副局长、市李惠利医院院长周建庆关于医改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耐心聆听,并一一给予回应。

周建庆:调研84种药品,政府采购价高于药店零售价

从去年6月起,宁波的县级医院分批开始实施药品零差价,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通过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医疗服务的价格上调30%左右。

半年多过去了,按理说,以药补医的机制改变后,老百姓应该觉得看病便宜了。但据卫生部门的统计,大部分医院的均次费用持平,换句话说,这半年来,平均每个患者在医院花的钱,并没有减少。

为什么老百姓没觉得实惠?周建庆认为,医疗服务的价格是上去了,而药价并没有便宜多少。

到杭州之前,周建庆和同行们就临床常用的84种药品作过调研,其中政府招标采购价略低于药店零售价的有44种,基本一致或略高于药店零售价的有18种,高于药店零售价一倍以上的有22种。根据统计学的计算,政府招标采购价格还是高于药店的零售价。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开了一家服装店,同一个牌子的同一款衣服,如果你的进价比其他店的零售价还要高,你的衣服可能便宜吗?你的顾客能得到实惠吗?你工作会有积极性吗?”

“我说话比较直,但实事求是。我觉得中间商的利益并没有减少,医生的积极性和患者的利益从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挤压。”

什么样的“零差价”才是科学的?周建庆认为,政府采购价至少要比药店零售价低30%,这样才能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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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