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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修改合同、延迟交货…北仑一公司遇"无赖"厂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9日 07: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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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北仑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从‘老赖’手中取回货物。”前不久,北仑区一家服装外贸公司负责人吴女士对帮助她取回货物的工商工作人员连声感谢。工商部门提醒企业,上门拉单需谨慎,除了要了解对方企业的资质、经营和信用等情况,在签订合同时更要注意细节,切不可让对方随意修改合同。

厂商上门拉订单,外贸企业欣然答应

去年11月17日,自称是浙江省嵊州市万鑫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厂长的黄某来到北仑区一家服装外贸公司,称最近厂里订单少,工人们较空,想寻求合作的机会。

说起来也巧,吴女士两年前去嵊州考察时曾去过该厂,而此时公司确实正需要加工一批外贸出口服装,于是双方谈妥价格,吴女士就把订单交给了对方。第二天,公司将衣服原材料装车,并派跟单师傅跟车去嵊州,并委托他与对方老总王秋君签订合同。不料,跟单师傅到了那里之后迟迟未见到对方老总。直至五天后,对方才用传真将合同传了过来。

吴女士仔细查看合同,发现合同仅有王某的签名,没有盖章,而且合同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可将订单再转发其他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厂进行处罚货款10%”的条款被对方删除。吴女士赶紧打电话和王某联系,问及为何擅自修改了合同,对方只说“放心,质量由我负责”。鉴于合同已经签订,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妥协。

一拖再拖,“老赖”迟迟不交货

“合同注明2012年12月10日交货。”去年12月8日,吴女士打电话联系王某,王某称衣服加工进度来不及,希望再宽限几天,一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2月16日,吴女士接到了王某的电话称。王某称,他委托加工的河南加工厂一名员工为赶制衣服晚上加班回家时从工厂楼上摔下来,要求吴女士承担6万元的工伤医疗费,而且要挟说“货都在河南,不付工伤费,就不发货”。

面对王某的无理要求,吴女士恼火之余只能向北仑工商分局求助。最后,在工商人员的陪同和协调下,吴女士用高于加工费近2倍的价格付款后取回了衣服。经清点检查,发现衣服少了88件,而且成衣中制作合格的仅十分之一。另外,吴女士开增值税发票的要求也遭拒绝。最后,还是在当地工商部门的介入下,此事才得以妥善解决。通讯员 周春雷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