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倒老太 竟拉到工地掩埋》后续
中国宁波网讯 酒后驾车不慎撞倒老太太,非但没有及时送医院救治,反而为逃避责任将老太太带到工地活埋致死。1月7日,宁波中院在余姚开庭审理此案。昨天,宁波中院对该案作出宣判,肇事司机被判死缓。
2012年4月30日清晨6点多,陶某酒后驾车,带着女友陈某途经慈溪周巷镇一路段时,不慎撞倒了正在过马路的老太太方某,后把老太太拉至工地用泥土掩埋导致其死亡。事后,陶某、陈某弃车逃离现场,并逃至贵州省六盘水市,陈某出面租赁了一间房屋供陶某隐匿。
在1月7日的庭审中,陶某哽咽地表示,本来是打算将老太太送医院的,但途中他用手试过发现老太太没有呼吸,觉得她已经死了,才把她埋在附近的一个坑里。
此前,被告人的家人尽其所能赔偿被害人家属6万余元,被害人家属与其达成谅解。
公诉机关指控陶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酒后驾车,将被害人方某撞伤后带离现场并掩埋,致方某严重颅脑损伤合并异物吸入窒息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明知陶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仍提供住所供陶某藏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法院认为,陶某明知方某尚未死亡,仍用泥土将方某掩埋,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予以严惩,但鉴于被害人方某家属对陶某表示谅解,故陶某尚不属于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被告人陈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度劝阻陶某,到案后能如实交待,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陶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陈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记者 黄金 通讯员 贺磊 李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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