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月22日,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联合表彰了10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市总工会副主席、公益律师劳建兰被列首位。
纺织女工出身的劳建兰34年前开始投身工会工作。1985年,她经过刻苦学习,成为全市第一位工人律师,同年创建了全国第一支工人律师队伍。她在全国率先倡导创建和谐企业,参与设计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2010年,她负责组建了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总队,共有232名专职律师加入,为建立职工维权的公益律师队伍奠定了基础。在她的倡议下,宁波成立了全省首个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的劳务工联合工会,和“新宁波人律师热线”,向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生活资讯和就业服务。此外,她还倡议成立了保护宁波市职工心理健康分会,有近千名志愿者参与这项工作。
在为广大职工建立各类维权和服务性公益组织的同时,劳建兰注重对相关工作的制度性建设。10年前,我市准备出台《劳动合同条例实施细则》,她向有关部门提出了20多条有针对性的建议,大部分被吸收和采纳,为有效规范和解决全市企业的用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建兰依托工会组织,推动建立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预期管理机制,培育了一批具有说服力的典型。两年前,劳建兰又积极推动把“高温津贴”纳入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之中,并促成这一福利制度在许多企业落实。
作为市总工会的领导,劳建兰活跃在职工维权工作的第一线。在760多起职工维权案中,她亲自担任代理人,帮助弱势职工争取权益。她对如何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作了多方面的探索和总结,总结出九种有针对性的方法,并解决了一大批疑难案件。现在,这套“建兰协调法”已被全市基层工会作为处理类似纠纷的教材。
另据统计,34年来,劳建兰共向5.6万余人次的职工提供了法律和政策咨询,为当事人代写了300多份各类法律文书,到企业、基层作了近千场法律知识讲座,直接受惠职工20多万人次。
劳建兰心系职工,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是工人的女儿,血液里流淌着工人的血液,一生注定为工人说话!”(记者董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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