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四明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及实施意见公布,决定自2013年2月起,禁止在禁止开发区内发展花木生产,已经开发的地块将在未来5年内全面退出花木生产并进行生态修复。昨天是该《决定》实施首日,记者随同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探访了四明山部分区域的花木种植执行情况。
昨天,记者途经鄞州章水镇,余姚大岚镇、四明山镇,奉化溪口镇、萧王庙街道,行程150公里,发现沿路村庄的公告栏上均有林业部门张贴的通知以及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产业提升区三类区域的示意图。余姚大岚镇大路村一名姓陈的村民告诉记者,村干部早在一个月以前就向村民发放了通知书,说今年开始不能随意毁林种花木。
昨天中午,记者在四明山仰天湖、奉化三十六湾村附近的山林里发现,有人依旧在烧林种植花木。在大岚镇蜻蜓岗附近一处山头,一些花木种植户依旧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上种植花木。根据泥土翻新情况,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花木种植时间在最近两至三天,属于非法种植。
不过,也有部分种植户已经意识到过度种植花木带来的损害,并开始通过种植白茶、油茶、香榧、中药材等经济林树种和珍贵树种来代替花木种植。
昨天,来自市林业局的一组数据显示,目前四明山区域林地面积为1062828亩,其中禁止开发区林地面积达到672338亩,约占63%;限制开发区林地面积281089亩;产业提升区林地面积109401亩。
记者了解到,禁止开发区内24559亩栽植花木的地块将在未来5年内逐步退出花木生产,并进行生态修复。限制开发区里的18613亩栽植花木地块,将按照林木采伐管理的有关规定挖掘、移植,同时通过种植经济林树种和珍贵树种,恢复为有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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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对违反《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四明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的毁林开垦行为,鄞州、余姚、奉化三地人民政府将采取行政和法律等措施进行惩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3倍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1-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或补种不符合规定的,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违反本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鲁威 通讯员 李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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