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交通委获悉,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出租汽车营运权期限由原来的15年调整为8年,日前首批出租汽车营运权已经期满,管理部门对原经营者要求继续经营的申请实施审查,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并通过服务质量考评,按规定缴纳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的,将取得8年的出租汽车营运权。
市交通委方面表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是2013年交通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政府有关部门持续推出至少7项系列举措,改善经营环境,提升服务质量。这其中包括:
加快出租车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在今年建成市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系统,降低车辆空驶率,减少营运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同时安装实时视频音频监控设备,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提供实时信息,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安全。
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为缓解出租汽车高峰时段加气难,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正加快推进出租汽车加气站建设,今年上半年将建成3-4座加气站(加油加气站),下半年还将新建2座加气站。此外,永平、永安公交加气站也将克服困难,进一步延长对出租车开放时间,缓解夜间加气矛盾。
免费更新计价器。今年6月前完成对市区出租汽车免费更新计价器,新型计价器增加刷“甬城通卡”(即俗称的公交卡)的功能,为出租车驾驶员避免找零烦恼,也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强化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行业管理部门已经制订《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出租汽车单车考核办法》、《从业人员计分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加强对出租车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明确营运规范要求和退出机制。根据系列考核结果,对企业、驾驶员以及车辆实施分层次考核,奖优罚劣,提升服务质量。
加快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建设。今年完成1-2个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建设,为驾驶员提供办证、座套换洗、车辆清洁、汽车修理、计价器检测与维修、顶灯更换以及就餐、停车、培训、如厕等服务,为出租车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组建个体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创新出租汽车管理模式,为市区个体出租汽车免费提供车辆年审、保险、座套换洗、教育培训等服务。
继续坚持打击非法营运联动机制。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开展联合行动,保持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对火车站、客运中心等重点区域,实施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综合执法,维护正常营运秩序。(记者 吴明京 通讯员 胡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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