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新修订的《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出租汽车营运权期限由原来的15年调整为8年。日前,首批出租汽车营运权已期满,管理部门对原经营者要求继续经营的申请实施审查,符合经营许可条件并通过服务质量考评,按规定缴纳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的,可取得8年出租汽车营运权。
据了解,我市近年来出台了客运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和补贴机制,减免有关税收,建立综合性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了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政府有关部门持续推出系列举措,改善经营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市民。
主管部门将争取在今年建成市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系统,降低车辆空驶率,减少营运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同时安装实时视频音频监控设备,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提供实时信息,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安全。
为缓解出租汽车高峰时段加气难,今年上半年将建成3~4座加气站(加油加气站),下半年还将新建2座加气站。此外,永平、永安公交加气站也将进一步延长对出租车开放时间,缓解夜间加气矛盾。
今年6月前,完成对市区出租汽车免费更换新型计价器。新型计价器增加了刷“甬城通卡”的功能,为出租车驾驶员避免找零烦恼,也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根据社会市场供求关系和城市交通状况,优化完善运价机制。
今年还将完成1~2个出租汽车服务中心建设,为驾驶员提供办证、座套换洗、车辆清洁、汽车修理、计价器检测与维修、顶灯更换以及就餐、停车、培训、如厕等服务,为出租车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此外,还将组建个体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公司,创新出租汽车管理模式,为市区个体出租汽车免费提供车辆年审、保险、座套换洗、教育培训等服务。
对于非法营运现象,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持续开展联合行动,保持打击“黑车”的高压态势,对火车站、客运中心等重点区域,实施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综合执法,维护正常营运秩序。
记者 范洪 通讯员 方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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