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机制的推广,也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公开执法力度,不断提升“阳光执法”的工作实效。
在日常工作中,公安机关将培养良好警风,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树立群众观点、增强群众观念,提倡“传统+科技”,“脚板+键盘”的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民警群众工作能力。
户籍也可网上办理
去年,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过一次全面升级,可通过网上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项目达到73大项139小项。美中不足的是,由于户籍相关业务归属各个区办理,而且办理户籍涉及到很多个人信息,这项最受大家关注的业务未能实行网上办理。
不过,等到今年,大家就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办理户籍业务了,而且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网上办事大厅也将实现联网,“数据跑腿”会跑得更快。
出家门,通过网上能办的事还不少,无论是@公安官方微博,还是在社区警务综合论坛发帖,都可以反映问题,就好像整个公安局被搬到网上一样。
物业管理纳入治安管理
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将实现新建并联网视频监控点1500个,并拓展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联网质量。换句话说,视频监控系统构编织的保护网,将让那些不法分子每到一处都有迹可循,无处遁形。
视频网络建设只是公安机关加强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安全感来自于少发案,秩序好,而这也成为打防管控的重要领域。因此,像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发案地区和部位也将成为打击重点整治的区域。
小区安全关系到每个居民,尽管物业管理不属于公安范畴,但对其中的治安防范、安全监督、自治评估同样要纳入治安管理范围,为群众提供更可靠的保障。
和往年不同,各项打击活动将相应减少专项行动的次数和频率,重在将常态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固化为打防的长效机制。
从今年开始,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管排查力度,在出租房屋原有信息项目基础上,增加房屋消防、结构和治安等安全状态信息采集项目,并依据安全状态,对出租房屋实施分类监管。对于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将予以取缔,居住在里面的人员也得不到《临时居住证》。
同时,公安机关还将推进出租房屋管理地方立法调研。这也就意味着长期以来困扰着很多人的“群租”乱象无法可依的状态将有望得到改变。
记者 石承承/文 记者 王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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