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说过期提货券还能正常使用,到了店里却说只能打对折,最后又答复说过期就作废了,这不是忽悠消费者吗?”昨日,市民周女士致电晚报新闻热线87777777反映,宁波老板娘食品专卖店对过期提货券问题答复多变,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记者了解到,随着春节的临近,晚报热线有关提货券过期之类的投诉反映也明显增多。那么,提货券或消费卡过期了之后,到底还能不能用?该怎么用?
消费者 过期提货券就是废纸一张吗?
“前几天,我收拾抽屉,突然整理到了一张600元的提货券,一看提货时间,已经过期很长时间了。”周女士告诉记者,这是2011年单位发的一张价值600元的老板娘食品提货券,券上写着使用截止日期是2011年12月底。
周女士说,在该提货券过期之前,自己就怕到时忘记,特意打了提货券上的客服电话,接线员答复说,即使过期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这下周女士放心了,所以当时也就没有急着去用,时间一久也就忘了。
“这次意外发现后,我就拿到券上指定的老板娘百丈店去使用。但是服务员却告诉我,因为是过期的券所以只能打对折。后来我又打电话过去问,他们居然直接说这券已经作废不能使用了。”
“难道提货券过期就只能是一张废纸了?那不是白给了他们600元钱啊!”对此,周女士想不通,“还有,店家一变一个样的说法更是让人气愤。”
商家 上面明明写着“过期作废”嘛
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宁波老板娘食品专卖店。
负责人杨经理解释说,“我们的提货券一般是一年一换,如果提货券过期了,一年内还是可以给消费者换成新券继续使用的。但是周女士的券已经过期2年,实在是太久了。提货券上清清楚楚写明是过期作废的。”
杨经理还表示,周女士说的“店员称过期提货券是打对折”的情况也是不存在的。
“我们这里的提货券要么是换新券,要么就不能使用,从来都没有打对折的说法。而且周女士从来都没有直接跟我们进行过协商或投诉。”
杨经理坦言,此事的处理目前已陷入僵局,他们也很无奈。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