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勇杰 绘
从养猪场低价买进死因不明的死猪,屠宰加工后出售3000余公斤,大多进了附近的包子店。昨天,张某等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北仑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买来死猪肉卖给包子铺
2010年8月,23岁的山东籍小伙张某来到北仑,一时找不到称心的工作。有一天,他听熟人说从养猪场买死猪转手贩卖利润可观,顿时打起了主意。
张某很快联系了北仑和奉化几家养猪场,他以喂养水獭为由,希望养猪场能低价出售死猪。而养猪场也乐意将那些死因不明的死猪卖给张某,可以减少损失。
张某将死猪买回来后,在小港一老乡租来的房子内将死猪屠宰。随后,他又将这些猪肉以每公斤10元至12元的价格出售给朋友张某某、化某和葛某,共出售了3000余公斤。张某某、化某和葛某则将买来的死猪肉加工成肉馅后,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附近的包子店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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