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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金须缴个税?"五险一金"哪些需缴个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06日 07:0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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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金须缴个税”成了近日热议话题。市民朱女士昨日也看到这则消息,她很想知道“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哪些是需要缴个税的。

记者昨日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获悉,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是允许在所得税额中扣除的,意味着不用缴纳个税;而超过规定比例缴付以上费用的,以及基本保险类以外的部分,是要计征个税的。

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五险一金”无须纳个税

通常说的“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单位承担,因此这两种保险不涉及个人所得额扣税。

“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单位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那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这“三险一金”是否需要缴个税呢?

根据现行规定,个人按规定的比例缴付(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至于微博热议的“大病医疗保险”,记者从12333社保咨询热线获悉,目前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涉及“大病”医疗保险的,一类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病救助金”,另一类是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这两类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因此个人无须缴纳所得税。

企业年金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须缴个税

企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包括企业和个人两部分,全部计入职工个人年金账户。据了解,年金不属于个税实施条例列举的基本保险类,须纳税。

根据有关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而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

记者 张璟璟

编辑: 郭静